法拍屋公告內所說的工程受益費是什麼?要到那裡查詢?

我國的稅法規定,債務人積欠的房屋稅、地價稅及拍賣後土地增值稅稅捐機關可從拍賣價款中優先分配,所以拍定人可以不用考慮這方面的積欠額。

但標的物若有積欠工程受益費,在得標人過戶時,如未繳清即不能完成地政機關產權登記,因此積欠的工程受益費是由拍定人負擔的。

一般工程受益費會分好幾期,隨著工程的進行分期繳納,被拍賣的債務人理論上是不會去繳納的;拍賣的公告隨著不同承辦法官,公告筆錄記載是不相同,有些法官是每件公告均註明「拍定人與有關單位洽商解決」,而部份法官是從不公告這段筆錄,其實有公告與否是與實際積欠工程受益費無相干。

不管公告有無登錄,投標人投標前需注意,拍賣標的附近有無工程進行,訪查鄰居有無繳納工程受益費,如要進一步查明,便需到各稅捐分處問明清楚,那一區的法拍屋就到那一分處去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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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拍達人段先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