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願支付合理的搬家費,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100萬,怎麼辦?

 

一般法拍屋最棘手的點交問題,是債務人通常會使出恐嚇三絶招:
      
.叫「兄弟」耍流氓,非理性抗爭
      2.破壞房屋裝璜及水管電路
      3.恐嚇自殺,以死相逼

這些手段無非就是要獅子大開口,
強索高額不合理搬家費;預防重於治療,如何結合法院強制點交公信力,配合開導債務人接受合理搬家費,讓債務人和諧交屋,而且交屋時間比法院點交還要提早,這是考驗得標人的法拍功力與智慧。

 

您願貼補對方30萬,但對方要求100萬,雙方還有段差距,要花些心思,加把勁才能解決;一方面法院點交程序照常進行,從自動搬遷命令、現場履勘到強制點交動作都不能停止,另方面找有經驗第三者與對方折衝協調,人不要太多,太多人反而會刺激對方,人少又勢單力薄,要互唱黑白臉,三人行是最好的組合,自己最好不要出面,第三者比較容易討價還價

 

法院點交流程約四個月,這段期間就是希望得標人能跟對方協商,是急不得的;您越急,對方姿態就越高,您不急,法院點交程序日日進逼的壓力,會讓對方氣焰一天比一天低;在重要的関鍵時刻,加碼個兩、三萬給對方台階,才能讓對方快速妥協交屋。

 

我們碰上這種類似的案件,不勝枚舉,只要我們願給些搬遷費,我們就不擔心對方會破壞;拖、磨、談是應付這種案件三字要訣秉持軟中帶硬,硬中帶軟的原則,不挑舋對方,隨時給對方台階,再配合法院點交動作,絶不可能有讓對方破壞的情況發生。

 

一年前,台中法院有一位被拍賣的原屋主,也是不甘心漂亮的裝潢被賤賣,在法院來點交前,將裝潢全部拆掉,並把馬桶、水管灌水泥塞住後,逃之夭夭;最後被通緝了半年才抓到,但仍然不承認是他自己破壞的,檢查官只得送調查局測謊,在科學的機器前,終於俯首認罪,判了兩年徒刑。

 

如果走到打官司地步,緃使將對方繩之以法,但已遭破壞的部份,還是無法向對方求償,更何況告他毀損或恐嚇,舉證有相當困難度,官司時間長又煩,走上這條路就不值得了。

誠如您朋友所提醒的,不要讓對方帶著怨氣離開,您需要找有經驗的朋友協助;標到法拍屋是成功的上半部,和諧交屋才是圓滿的下半部,再怎麼難纏有點交的案件,只要處理得當,百分之百都能順利解決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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