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標單如何寫 ?
1.投標時最重要準備保證金、投標人身份證正本及投標人私章,到法院服務處拿投標書,依據拍賣公告內容,填寫投標書。 例如:
板橋法院【101司金39592 黃孟義】待標【101/07/10校對】
投標日 時 間 |
拍 次 點交否 |
屋 齡 總樓高 |
房屋坪數 持分地坪 |
房屋單價 土地單價 |
總底價 保證金 |
拍後增值 公告現值 |
總 坪 數 社區名稱 |
101/08/08 09:30 星期三 |
第一拍 有點交 |
xxx層 |
24.1坪 7.1坪 |
29.9萬/坪 | 720.0萬 144.0萬 |
-152.9萬 178000元 |
24.1坪 ﹝公寓﹞ |
|
【土 地】 |
1‧新北市永和區得林段xxx地號,建地,117.14㎡,持分1/5,合計:23.43㎡【底價570.0萬】【住宅區■101年公告現值:178000元/㎡】 |
【建 物】 |
1‧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xxx號xx樓,建號2511,xxx層樓RC造,xx層:73.06,陽台6.52,持分全部,合計:79.58㎡【底價150.0萬】 |
【拍賣紀錄】 | 1‧第一拍 2008/02/26 【430萬】每坪底價17.9萬→撤回 2‧第一拍 2011/10/05 【750萬】每坪底價31.2萬→撤回:案號100司實22343 |
【法院筆錄】 | ●點交情形→點交● 1‧本件建物查封時大門深鎖無人應門,本院復會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員警及債權人現場履勘,債務人在場陳稱:該屋係自住,無出租亦無增建等語,本件拍定後點交。《清償債務》 |
【謄本資料】 | [謄本]: 總坪數24.1<@29.9>[主建坪22.1坪,附屬坪2.0坪][RC造/住家用] ● ●前次移轉日:70.12.14,查封人:聯邦商銀,查封日:100.03.16 ● ●它項權利:1‧台北富邦商銀,192萬,設定日:92.12.31 〈41001065〉(屋齡年) |
【他項權利】 | 拍後塗銷 |
【土地增值】 | 1‧新北市永和區得林段xxx地號:23.43㎡*178000元-570.0萬=【-152.9萬】(無增值稅) |
2.投標人的名字就是得標後的所有權人務必寫清楚;案號欄位,格式。
3.不動產標示分土地及房屋兩部份,只要把土地地號及房屋建號寫出即可,在各別地號、建號後分別書寫願出價錢;法拍屋是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,以總價決定,完成各個不動產標示的出價後,並全部加總,在總價欄位寫上總價金額。
出價部份用阿拉伯數字或國字均可,有經驗投標客為趕時間,分別標價都以阿拉伯數字填寫,而總價怕數字出錯,是以國字書寫;萬一分別標價與總價不符合時,法律規定以總價為準。
也許您會問,分別標價不寫,只寫總價不是更方便嗎;法官碰到這種標單,會當場詢問投標人分別標價如何分配,投標人如答不出來,法官就以總價超出底價金額,依分別底價比率平均加在房屋與土地上,那就違背超價部份全部要加在土地上的節稅原則了。
4.如果委由他人投標,委任狀欄位寫上委任人,代理人並蓋章,並在代理人欄位將代理人資料填寫清楚,代理人本人也要準備身份證正本及私章。
得標後繳足尾款,約十天法院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後,投標人此時才為新所有權人,也才有資格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點交;聲請點交附件要有移轉證書影本,並加蓋原投標時投標書上同一個私章,法院才會受理點交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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