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院會昨(23)日三讀通過俗稱奢侈稅條例的「特種貨物 及勞務稅條例」修正案,主要修正內容包括,遊艇課徵標準放寬至「艇身全長100呎以上;自住換屋免徵奢侈稅的要件,除符合辦妥戶籍登記外,尚須有自住事 實;增訂「例外條款」,銷售房地經稅捐機關核定免稅者,可追溯至正在打行政救濟、未核課確定的案件。
不過,非都市土地的工業區土地則將納入課稅範圍。
雖然奢侈稅已在第5條列出11種被豁免課稅的不動產交易,但是奢侈稅上路後,還是有許多不應課而被課到稅的冤案。立委管碧玲指出,很多的房屋交易樣態並非為了投資利益,像是夫妻婚前各擁有一棟房屋,婚後決定要賣掉一間,就是很典型的案例。
她認為,奢侈稅本來就要課大戶、防止投資炒作,但現行規定反而造成「抓小放大」,受害的是無辜民眾,有必要解禁,因此管碧玲認為,修正後的奢侈稅條例較能符合公平正義。
新法增訂「例外條款」,授權財政部對於銷售房地者,如果確實並非短期投機者,經稅捐機關核定免稅者,可追溯於正在打行政救濟、未核課確定的案件,新法上路後,均可放寬適用免稅規定。
財 政部發現工業區用地成為炒作新標的,炒作集團標得非都市工業區用地後,旋即拆除地上建物,再將土地分區出售,賺取高額利潤,因此修法納入課稅範圍。因此這 次修法,工業區土地也納入奢侈稅課徵範圍,只要持有未滿兩年就出售,將依售價課徵10%或15%的奢侈稅,避免工業區土地成為短期投機交易的標的,這部份 財政部初估可增加稅收約1億餘元。
另外,遊艇課徵標準由原先的售價300萬元改為「艇身全長100呎以上」,立委林岱樺表示,她原本企盼遊艇完全 免稅,待建立內需市場後再談課稅,因為現在國內買主都是遠赴國外買遊艇、登記在國外,一方面避掉奢侈稅,國庫也因為遊艇出口免稅而損失營業稅,現在將課徵 標準放寬到專門外銷、市價上億元的100呎遊艇,修法程度「雖不滿意、尚可接受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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